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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貼不透光玻璃紙 被控車輛急增50%

【明報專訊】為確保駕車人士有良好視野,本港規定在汽車任何玻璃貼上有色透光隔熱膜,必須先得到批准。但運房局透露,違例貼上隔熱膜的檢控數字,去年比07年大升50%,由172宗增至258宗,主要為透光程度不合乎最低要求。
有意見認為,批准車主在車窗貼上隔熱膜,有助降低車廂溫度,更加環保。運輸署 表示無計劃取消規管,但去年已放寬了透光標準,在車輛後視鏡齊全下,玻璃透光度可由70%降至44%,容許市民使用更有效玻璃隔熱措施。
由05年起,本地司機申請在車上貼上有色透光隔熱膜的數字逐年上升,由05年的7宗升至08年的39宗。

o下?乜原來要事先申請o架?

唉!依位阿太可能唔係太過明白不透光玻璃紙既條例。 其實44% 黑玻璃係專為大富大貴人家而設,事源係當年城中有幾位富豪被人老凹以後,各位上上上上上上人怕被壞人(及狗仔隊)認出及跟縱,於是乎要求有特別豁免權黎用黑超反光玻璃,d偉大高官都唔係完全流既,反建議話不如裝窗簾啦、窗簾唔犯法架! 但係富豪就話行車時睇唔到出面係會增加保安盲點 ,最重要係佢地會暈車浪添。於是乎就出現個別豁免 死實死 黑玻璃 依件怪事喇!

依位阿太,你只好怪自己既財力未去到有私人助理同司機去幫你去搞個豁免權返黎!正所謂 各有前因莫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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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古惑強 於 2009-9-9 21:42 編輯

係依d情況下,一係要有資產、一係要有資色,而依位苦主就好似乜都........................,可憐仲比人妖到嘔添!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909/00176_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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