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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揸客既車一定要慢揸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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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房工人駕駛客人的跑車撞死途人,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判囚14個月、停牌3年半及罰款五千元。

今年1月,23歲被告林宇軒撞死一名80歲男途人,上月他已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兩項罪名。

區域法院法官今天判刑時指出,今次案件特殊,不屬於超速、醉駕或衝燈,被告駕駛跑車亦非為了炫耀,而是當時車房擠逼,跑車違例泊在路邊,車房東主為免被警員抄牌,叫被告駕駛跑車兜圈,但被告駕車駛入貴州街時撞死一名途人,屬於判斷錯誤,加上被告認罪,故予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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