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的士司機在四個月內兩度吸食俗稱K仔的氯胺酮後駕駛,承認四項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和危險駕駛等罪名,在東區法院被判監八個月,停牌十二個月。裁判官批評被告作為的士司機,不負責任,對乘客及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尤其在擔保期間再犯案,令案情更嚴重。戒毒所報告顯示他久不久會吸毒;感化報告亦指被告無反省,必須考慮監禁及較長時間的停牌。
三十四歲被告,今年五月由西環接載乘客到北角,在天星碼頭 附近撞欄,被發現曾經吸毒。他在八月保釋期間,再被發現駕駛時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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