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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又一久觀案例 [打印本頁]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4-29 11:33     標題: 又一久觀案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amp;art_id=13978023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4-29 11:51

Because" 被控不小心駕駛" "法官判刑時指,意外涉及人命,監禁無可避免,刑期是考慮到對方車輛超載及有乘客無扣安全帶。"

But then, "被告本身有17次違反交通條例記錄,包括醉駕、超速及駕駛時使用電話"


Should watch this film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4-29 12:05

That guy ran away from the scene of the crime, and only turned himself in 11 hours later, if there were an alochol in him system, would have all washed out by such time!

The victim who died did put his seat belt on, so the over-loading had no or little bearings on his death!

久觀!



I did watch that movie on the plane, but I didn't understand the beginning part, did the guy and his family suffered as victim of random crime, or was he targeted by the criminals due to his CIA connections?
作者: momo    時間: 2010-4-29 12: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4-29 14:00

回復 3# 古惑強


    Yes, the guy and his family suffered as victim of random crime.  The 2 criminals raped then murdered his wife and daughter.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4-29 14:14

I am trying to forget this movie, the story line is sending terrible ideas into my mind.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4-29 14:31

Gerald Bulter played a very determined person with a mind of a genius, but also a psycho....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4-29 18:26

Actually I felt great when the mobile phone took out that stupid judge!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4-29 21:57

回復 8# 古惑強


    That scene reminds me of Final Destination.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8-2 11:11

正久觀 – 普通人早就要坐咗幾碌啦!

有襲警案底的終審法院    法官包致金姪女,本年初在司徒拔道駕車時發生交通意外,警員到場調查,她被要求作酒精測試    時,突然發難並打算離開現場,警員上前勸阻遭掌摑。她於較早前承認襲警、不小心駕駛及拒絕酒精呼氣測試    三項罪名,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2個月、罰款8000元及停牌1年。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已有兩次襲警記錄,今次的案情更嚴重,如果不判罰,會對公眾帶來錯誤訊息,但被告的感化及心理報告指出,她患有燥狂抑鬱症    ,導致有酗酒問題,考慮到被告有好的學歷及家庭背景,認為她應該接受治療,因此不考慮判監。
裁判官指,被告在感化期間要到美國    進行針對精神問題的住宿治療,為期3個月,返港後再進行戒酒治療,並定時提交進度報告,如果感化官不滿意進度,可要求法庭延長感化期。
案情指,33歲的被告BokharyAminaMariam,本年1月27日凌晨12時在跑馬地司徒拔道駕車上斜時,突逆線行走,與另一輛車相撞,雙方車頭均嚴重損毀,對方司機報警。警員到場後,嗅到被告身上有酒氣,要求她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她突然情緒激動,企圖離開現場,一名姓鄧警員上前阻止,遭被告摑耳光。被告其後被制服,帶返跑馬地警署。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2 13:50

回復 10# 古惑強


    So she got away with drink and drive?!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8-2 14:35

她於較早前承認襲警、不小心駕駛及拒絕酒精呼氣測試    三項罪名,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2個月、罰款8000元及停牌1年。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2 14:42

....so she wasn't even charged with drink and drive....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8-2 15:16

"拒絕酒精呼氣測試" carries the same punishment as "Drunk Driving".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2 15:26

ic, so she got a fantastic deal...
作者: Simon    時間: 2010-8-2 22:40

律証師正考慮判處理據, 聽落好似仲可以加刑咁.
作者: bobby    時間: 2010-8-2 22:52

佢地唔做野,睇怕阿sir 會成日比人星....
作者: Simon    時間: 2010-8-3 21:25

警方就包致金姪女襲警案判刑向律政司提出要求覆核
(商台)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20:50
警方就終審法院    法官包致金姪女襲警一案的判刑,向律政司    提出要求覆核;包致金姪女,年初在一宗交通意外,拒絕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又掌摑在場警員,昨日在東區裁法院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    、罰款八千及停牌一年;大部分前線警員指判罰過輕,質疑法官未有盡力保護執勤警員的安全。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8-3 22:38

Probably she is already on a Jet Plane! F$#k HK justice!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8-4 09:33

Anyone want to take a view on whether this drunken mentally disturbed well educated wealthy family background with loving parents repeated offender will ever turn up for the re-trial?  I bet she would already be out of town by then!  Anyone want to take a different view?  A breakfast?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4 10:09

I am with you on this.
作者: fiatkid    時間: 2010-8-4 10: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8-4 11:23

感化令 but with Special treatment permit to go to USA for mental care!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4 11:35

回復 26# 古惑強


    BTW, has anyone come across a case when the judge suggested mental care taken overseas?  And I wonder who pays for it?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4 11:46

律 政 司 決 定 , 根 據 裁 判 官 條 例 104 條 , 就 終 審 法 院 常 任 法 官 包 致 金 姪 女 襲 警 案 的 判 刑 , 提 出 覆 核 。
發 言 人 強 調 , 明 白 社 會 對 案 件 的 關 注 , 律 政 司 經 全 面 及 仔 細 考 慮 後 , 作 出 有 關 決 定 。

包 致 金 姪 女 Amina Mariam Bokhary , 因 為 襲 警 罪 , 日 前 被 判 12 個 月 感 化 令 , 罰 款 8000 元 及 停 牌 一 年 。

多 個 政 黨 及 團 體 今 日 先 後 向 律 政 司 請 願 , 要 求 就 這 件 案 件 提 出 覆 核 , 以 消 解 公 眾 的 不 滿 及 疑 慮 。
作者: Trevor    時間: 2010-8-4 12:15

癡線架, 有錢真係大輪哂!

富家子無牌醉駕 又輕判社服

【本報訊】上市公司豐德麗副主席兼鱷魚恤非執行董事唐家榮的十八歲兒子唐俊德單靠「打機學揸車」,早前飲酒後更在無駕駛執照下「膽粗粗」駕車接載佳人,終失控撞向的士。他早前承認無牌及醉酒駕駛等五罪,裁判官昨判刑時認為被告背景良好學業成績彪炳,相信是一時錯失犯案,加上初犯,毋須即時判監,輕判一百五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一萬二千元及停牌一年。

裁判官判刑指,參考被告的感化官報告後,認為他過往行為良好,學業成績理想,課餘時間又熱心參與義工活動,就讀的國際學校校長及老師亦撰信替被告求情,感化官亦建議可判社會服務令。官又頒令沒有車牌的被告須依例參加運輸署舉辦的駕駛改進課程,又提醒被告指若再被發現違令駕車,必定判囚。

被告早前承認未獲授權取用運輸工具、無牌駕駛、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酒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共五罪;他當時更在庭上「自爆」只曾利用電腦模擬程式學習駕駛,從沒考獲任何駕駛執照。

運輸業界斥離譜促上訴
辯方昨再作進一步求情指,被告事發後留下現場照顧被撞傷之的士司機,並無逃避責任,且犯案後十分後悔,已即時賠償事主廿萬元,並願做社會服務彌補過失;被告又承諾在赴英國升大學前完成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三月廿七日凌晨,擅自駕駛父親座駕接載十七歲女友人回家,駛至西環域多利道時失控撞向對面線的士,令的士司機受傷。警方發現被告並無車牌及第三者保險,呼氣中的酒精比例超標。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回應判刑時,批評被告既無牌駕駛又醉駕,但也不需坐監,「簡直係離譜!」他認為律政司應將本案與包致金姪女案一起提出上訴。律政司則回應指,會研究判詞及主控官報告以決定是否提出覆核。

案件編號:ESCC 2268/2010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4 21:00

法庭:李麗娟女甩超速罪 維持原判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0730/00176_069.html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前任常任秘書長李麗娟的女兒劉盈,去年初在港島西區海底隧道出口超速駕駛被警員截獲,之後被票控超速,惟她以指示時速的路牌被遮擋,成功洗脫罪名。律政司不服,昨到東區法院提出覆核,但裁判官最後維持原判。


律政司覆核敗訴劉盈原被控於去年一月廿日在港島干諾道西西隧出口,在時速限制五十公里的道路上以時速九十四公里行駛。案件審訊時她辯稱隧道口左右兩邊顯示減速至五十公里的路牌,均被其他路牌阻擋,獲法庭接納判她無罪。

惟律政司提出覆核,指即使被告看不到車速指示牌,但法例已訂明如無特別指示,任何道路上的最高車速均為五十公里。律政司律師又陳詞指,現場有多個指示車速的路牌,被告說她一個都看不到,實屬不合理,而且一個合理的司機,一定知道在隧道出口需要減速。

裁判官認為,被告即使知道要減速,亦未必會知道開始減速區的起點,且控方並無證供去證明被告指路牌被阻的說法不成立,故維持罪名不成立的裁決。

案件編號:ESV 87/2009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4 21:03

回復 29# Trevor


    Trevor, did you see my post on FB?


"The issue with BOKHARY is the indifference of the charges in details.

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ORDINANCE - SECT 36
Assault with intent to commit offence, or on police officer, etc.
Penalty on person assaulting, etc. police officer in execution of duty, or misleading officer by false information ; this has been used against the protestors in HKG over the past 10 years,

vs

POLICE FORCE ORDINANCE - SECT 63
Penalty on person assaulting, etc. police officer in execution of duty, or misleading officer by false information, used against Ms. BOKHARY.

Different laws used against different "class" of civilians who committed the same act.

Fair? Seems like the problems originated from DOJ.

But then, Mr. Richkid,
1)Taking conveyance without authority
(2)Driving without a driving licence
(3)Using a vehicle without third party insurance
(4)Driving a motor vehicle with alcohol concentration in breath exceeding the prescribed limit
(5)Careless Driving
and WTF does doing well in school, had a positive probation officer's report and spent leisure time in charity work has to do with these offenses?

This is the problem with Magistrates' Court.

And how can be forget the incident of the "friendly pictures", rape in the Police station...etc? Hong Kong is become more like China, at least the credibility of the HKG juridical system will be matching it soon."
作者: Simon    時間: 2010-8-6 17:17

維持原判. 吹咩!
作者: greenbug    時間: 2010-8-6 17:23

真係你有你小, 佢有佢判........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6 18:12

Expected, as the way should be the DOJ appeal and press a different charge, 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ORDINANCE - SECT 36.

Then the chances of jail term will be much higher.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8-6 20:27

Expected, as the way should be the DOJ appeal and press a different charge, OFFENCES AGAINST THE PER ...
letsrock 發表於 2010-8-6 18:12


Sorry can't do that, as under the British Common Law system, the Prosecution has presented a case with the appropriate Charges, the Defendant accepted such Charges and pleaded guilty, the court accepted the guilty plead and then handed out a sentence, as far as the system is concerned, the case is completed.  You can not trial the guilty party under another charge for the same crime.   However, 轆正屎 can (and WILL) bring this case to Court of Appeal, as 轆正屎 had pointed out that 正久觀 have made fundamental error in the case!

See you in Court of Appeal, however the defendant would be long gone by then and serving her time at a pool side in the USA!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6 21:54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襲警案判刑覆核,原審裁判官今決定維持原判。律政司晚上回應時表示,在仔細考慮過裁判官駁回控方提出覆核的理據後,決定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向上訴庭申請許可覆核判刑

原審裁判官阮偉明今就刑期維持原判時表示,感化報告指被告BOKHARY,Amina Mariam因情緒問題才犯下案件,認為判監會影響被告康復。他又稱曾經考慮判被告監禁,但今次是要找出發生事件原因,故決定維持原判"

So they are just appealing on the sentence, or on the charges placed?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8-6 22:38

Appealing on the sentencing, as there is nothing to appeal on the charges, the defendant has pleaded guilty on all 3 counts and the court has accepted the pleaded, so that bit is closed.
作者: Trevor    時間: 2010-8-7 00:15

I have a gut feeling that serious sentencing will not be made eventually...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8-9 07:11

回復 35# 古惑強


    Someone spotted her at CX lounge, leaving to LA yesterday.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8-9 08:22

Yap, no thanks to 久觀!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11-3 13:17

霍 啟 人 承 認 醉 酒 及 危 險 駕 駛   被 判 社 服 令 停 牌 一 年         
2010-11-03 HKT 12:30
audio                崔蔚恩報道
已 故 全 國 政 協 副 主 席 霍 英 東 的 孫 兒 霍 啟 人 , 承 認 醉 酒 及 危 險 駕 駛 , 被 判 160 小 時 社 會 服 務 令 , 停 牌 一 年 , 未 來 三 個 月 需 要 參 與 駕 駛 改 進 課 程 。

裁 判 官 指 , 今 次 罪 行 嚴 重 , 醉 酒 是 沒 有 藉 口 不 乘 坐 的 士 , 考 慮 被 告 有 良 好 的 教 育 背 景 , 真 心 悔 改 , 故 判 處 社 會 服 務 令 。
作者: Simon    時間: 2010-11-3 21:01

真 心 悔 改
作者: peterkoon    時間: 2010-11-3 23:19

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就吾應該醉駕啦,廢話!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11-3 23:27

回復 43# peterkoon


    應驗左"法律面前、窮人含忍"呢個現象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11-26 12:43

染毒癮夜更的士司機為了提神,注射毒品海洛英及米達唑侖。其後他將車泊在路邊,挨着軚盤昏迷車內。警員發現的士引擎開着及車內有兩支針筒,懷疑他毒駕,將他拘捕。
他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昨求情說扣押期間,患白內障的父親偕母探望他,令他反思己過。裁判官羅德泉最後判他入戒毒所,停牌一年
42歲被告蕭英漢於今年 8月 12日凌晨,在旺角洗衣街犯案。他承認一項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掌管汽車及一項藏毒罪。


阻嚇力=零!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11-30 07:40

4歲大律師馬浩輝被控於本年5月3日,在坪洲好景台永利街一號地下外偷竊一個胸圍,今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盜竊罪名成立,判罰3,000元。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11-30 08:20

One of the rare occasions that a used item is actually more collectable than a brand new one!
作者: Eric    時間: 2010-11-30 08:37

官喎!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11-30 10:14

回復 47# 古惑強


    You know in Japan, they have mail order for SOILED panties worn by western women.....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11-30 10:56

OMG!  That is sick!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12-3 13:51

【本報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 Amina Mariam Bokhary( 34歲)第三度襲警獲輕判感化令。事隔四個月,法庭昨審閱她的感化官進度報告。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時,代表 Amina的律師表示,希望交由原審裁判官處理,及不准公眾旁聽。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將聆訊押後至今日下午,讓 Amina一方在內庭解釋申請理據。


欲申請閉門聆訊
代表 Amina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指,感化官撰寫、有關 Amina生活方式及進展情況的報告已經完成,但希望交由原審裁判官阮偉明審閱,同時申請將公開聆訊改為閉門聆訊。
Amina於今年 1月 27日凌晨,在跑馬地駕車與旅遊巴相撞。她拒絕接受酒精呼氣測試並欲離開,更掌摑上前攔截的警員。已有兩次襲警前科的她於今年 8月被輕判感化、罰款及停牌,全城譁然。律政司火速申請覆核,裁判官維持原判。上訴庭明年 1月 11日覆核刑期。被襲警員鄧文偉決定申請公費提出民事索償。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12-7 11:41

Just what is wrong with the system, these people should be sent away for a long time for what they have done!

(星島日報    報道)擁有「兩頭住家」二十八歲男司機,因同居女友與前夫所生三名子女頑皮及欺負其親生兒子,先後七度與同居女友用「狠招」懲罰三子女,不但對他們棒打、罰坐「無影凳」及「倒樹蔥」,更強逼子女「飲尿」及用校呔索頸。同居情侶早前承認七項虐兒罪,昨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

  辯方求情時稱,育有五名子女的楊姓女被告(二十七歲)已接受感化官所安排的課程,學習如何正確教導子女,另三名小孩的福利報告顯示,雖然他們並不喜歡非親生父親的男被告,但卻渴望能早日見回作為親生母親的女被告。

  逼飲撒於杯中尿液

  裁判官林嘉欣    認為,女被告在案中並非無緣無故虐待子女,其出發點也是希望能好好管教他們,但所作所為明顯過火,現今社會亦不再容許體罰孩子,不過考慮到監禁無補於事,對子女幫助不大,所以接受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法官最後勸喻在「另一頭住家」亦有親生骨肉的男被告,希望他能多留意如何照顧小孩。另社署    已為三名小童申請保護令,現全由寄養家庭照料,並已適應新的正常生活。

  案發去年四月至今年暑假,兩被告在柴灣寓所虐待女被告親生的三名子女(年齡八歲至十一歲)。當兩名被告看到他們爭吵、將尿撒進杯內、搖晃親生男嬰及講大話時,先後用木棒向他們毆打、罰坐「無影凳」、「倒樹蔥」頭撞地面、重複做蹲下站立動作五小時及將電視遙控塞進子女口內,更命令他們喝下撒於杯中的尿液及以校呔箍頸十數秒,最後女兒向學校社工傾談揭發事件。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三七九三——二○一○。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12-7 11:48

This is serious assault to 5 human beings, and total only got 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12-22 22:21

東區裁判法院下午裁定,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的侄女Amina違反感化令,明早繼續開庭,可能有判決。

東區裁判法院在內庭聆訊後,裁定Amina在7項感化令中,違反了5項。

今年1月27日,她因為駕車在跑馬地發生意外,拒絕接受警方的酒精測試,並掌摑一名警員,Amina承認襲警、不小心駕駛等三項控罪,判接受感化,停牌一年及罰款八千元,感化令要Amina接受住院式戒酒治療,但裁判官早前審閱感化進度報告時,發現Amina違反感化令條件。


上一個久冠都唔諗化,感化佢魯味!
作者: bobby    時間: 2010-12-23 16:57

Amina判囚6周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223/4/lwa9.html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12-23 21:35

天有眼 + 現眼報!
作者: fiatkid    時間: 2010-12-24 01: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0-12-24 12:51

玉皇大帝第九孫女!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12-24 12:59

高 等 法 院 拒 絕 Amina 保 釋 申 請 2010-12-24 HKT 12:37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0-12-29 14:22

Another good news:
金 管 局 高 層 打 傷 地 勤 人 員   判 罰 5 千 元 及 守 行 為 3 年
2010-12-29 HKT 10:41
金 管 局 高 級 經 理 錢 曾 珙 , 因 為 被 拒 登 機 , 打 傷 國 泰 地 勤 人 員 的 案 件 , 在 荃 灣 裁 判 法 院 被 判 罰 款 5 千 元 和 守 行 為 3 年 , 法 官 接 納 控 方 提 出 , 批 准 被 告 簽 保 守 行 為 。

法 官 判 刑 時 批 評 , 被 告 應 該 為 個 人 行 為 感 到 羞 恥 和 不 光 彩 , 以 他 的 教 育 程 度 應 該 知 道 甚 麼 是 規 矩 。

案 情 透 露 , 被 告 今 年 8 月 , 原 本 與 妻 子 及 兩 名 兒 子 乘 坐 國 泰 航 空 的 飛 機 到 吉 隆 坡 , 但 因 為 被 告 的 兒 子 在 飛 機 起 飛 前 數 分 鐘 才 抵 達 機 場 , 機 組 人 員 拒 絕 讓 他 們 登 機 , 被 告 指 罵 和 拍 打 一 名 地 勤 人 員 , 對 方 3 日 後 報 警 。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1-10-28 10:13

17歲少年無牌駕駛父親的座駕,接載 5名友人至紅磡繞道時失事撞壆,導致兩名女乘客一度重創垂危。少年早前承認無牌駕駛等四罪,經醫生揭發染有飲咳藥水的惡習,昨獲法庭輕判接受感化 15個月、罰款 5,000元、停牌 1年及需應感化官要求驗尿。
主任裁判官錢禮叮囑被告朱揚正戒掉毒癮,否則餘生將在監獄度過。辯方指被告已還柙 14天,上了深刻一課,對事件後悔不已,會正視自己的問題。
案發於今年 3月 20日,被告在元朗加州花園寓所外偷取父親的座駕,往接載友人,駛至紅磡時失事,四輪朝天。
作者: coupeelvin    時間: 2011-10-28 11:21

濕濕碎喇! 九官得過外庸居港權?!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1-10-28 11:34

香港地乜都有,九官仲特別多。
作者: bobby    時間: 2011-11-10 09:29

http://hk.news.yahoo.com/%E5%94% ... 5%AD-211411536.html
作者: bobby    時間: 2011-11-10 09:29

人渣中的極品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1-11-10 11:45

我最初以為個官會判佢冇事...點知個官同海關一樣咁9.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1-11-10 12:37

紙既厚度同安全有何關係?

依款真係久觀中既極品!
作者: coupeelvin    時間: 2011-11-10 20:29     標題: 又一久觀案例

岩岩學左一句話:
動物嘅品種越來越少,人嘅品種越來越多!


- 發送自我的 iPhone 大板凳應用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1-11-10 22:47

久形人格乎?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1-11-11 21:29

最近一期《壹週刊》報道,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兒子田植帆,竟因被抄牌而開車撞傷警員,卻沒被律政司控告「襲警」,只告「不小心駕駛」等3條罪,最後只罰款1800元,被報道指偏袒權貴。

據悉,事發時警員向坐於司機位的田植帆講解違泊條例,但對方竟突然關窗,並開車撞向他,導致他左腰及尾龍骨受傷。受傷的警員說︰「我做咗廿幾年差人,從未見過呢類案判咁輕。」

有大律師指,此案類型較嚴重,但控罪偏輕。又指可以告田植帆「襲警」或「瘋狂駕駛」,認為是否合理見仁見智。
賣棋罰萬幾,撞警罰1800,可以對比下
作者: Simon    時間: 2011-12-1 06:27

本帖最後由 Simon 於 2011-12-1 06:28 編輯

屌佢呀, 咁超速時比人影到都係一秒嘅事啦, 咁又停牌又保釋呢樣果樣. 果D咩咩知法犯法又去左邊?!

【本報訊】年輕衝鋒隊警長休班期間,冒雨在觀塘街頭向一名幼稚園女教師揸胸非禮,昨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他加入警隊前後均表現優秀,前途無量,但「歷時一兩秒嘅事,將佢以往賺返嚟嘅所有嘢付諸東流」。裁判官指被告受少許酒精影響導致性衝動,但案情不算嚴重,加上被告或會失去工作及長俸,輕判罰款 2,000元。

罪成輕判罰二千元
非禮罪成的 28歲被告警長岑仲樑,得悉罪成後表情呆滯,旁聽的同袍亦見沮喪。其後被告雖獲輕判罰款,但仍悶悶不樂,此時公眾席傳來微小聲音謂:「二千蚊,叫雞好過啦!」被告於警誡下自稱,今年 7月 15日案發前與友人喝酒至「斷片」,在公園睡覺後回家,其間天雨路滑,不慎跣腳誤碰 38歲女事主的胸部。
辯方呈上多封品格證明信,上司、同事、朋友及女友均盛讚他為人正直負責任,經常做義工。他對女性以禮相待,從無作出輕薄行為。裁判官卻指,任職幼稚園教師的事主證供可靠,亦無動機誣告被告,加上其供詞現場多部閉路電視片段作支持。
相反,各方面證據均指出本案沒可能是意外,他與事主擦身而過時手部突然提升至事主的胸部水平,更是一手揸向乳房而非純粹肩碰肩接觸。被告事後未有停步向事主道歉或解釋,反而立即逃離現場,與他所謂「尊重女性」的評價並不相符。
辯方資深大狀余承章求情指,被告於 05年加入警隊,往績優秀,卻因剎那間的行差踏錯,或會失去工作,令人惋惜。辯方稱被告並非當值時犯案,重犯機會亦低,故懇求輕判。案件編號: KTCC3641/11
作者: Simon    時間: 2011-12-14 06:26

係咁架啦.

求情指警長揸胸罰款了事 官斥無悔意
狀元醫生非禮判囚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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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高考獲四優一良佳績的狀元新紮醫生,在深宵街頭推跌一少女,趁機掩口揸胸,被裁定非禮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自小半工讀成才,今次事件後與女友分手兼盡毀前途,並展示剪報指早前有警長揸胸非禮,只判罰款了事,若重判被告會令人覺得警隊獲優待。惟裁判官指被告毫無悔意,重判他囚四個月。 記者:楊家樂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1-12-26 09:26

脾氣火爆的青年與女友爭執後為發洩怒火,竟在街頭隨意找人毒打,更威迫朋友參與。可憐遭殃的八旬老翁剛動過手術,被多名童黨圍毆致身受重傷,幸好他亮出摺刀揮舞退敵保命。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偉健斥責主謀青年當老人家是「人肉沙包」,罪無可恕,但因他只得 19歲,故判他入教導所。被迫參與的另一被告,則輕判接受感化 18個月。

事緣今年 5月 1日凌晨, 19歲被告曾旭翹在將軍澳明德邨某單位與一眾友人打邊爐,及後與女友入房稍事休息。不久曾與女友爭執,跟着奪門離開。女友怕他出事,叫眾友人到街上找他。
眾友人在將軍澳醫院與明德邨之間行人隧道外的寶寧路找到曾,但曾竟聲稱太憤怒,要打途人發洩。眾人勸阻曾,但曾竟謂:「邊個唔打,我打邊個!」 14歲梁姓男被告害怕被毆,遂從後踢倒途經的 81歲受害老翁麥珠,眾人繼而上前圍毆他。老翁早前出庭作供時,仍然氣憤難平:「佢哋癲狗一樣,簡直係畜生﹗」
法官昨指,受害人年紀老邁,曾接受膽石切除手術,案發當日拆線不久。他與被告無仇無怨,被告卻以眾凌寡,更集中攻擊老翁頭部,幸好老翁亮出摺刀刺傷被告,嚇退眾人,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法官斥當老翁「人肉沙包」

法官指曾姓被告只為洩憤而犯案,隨街找目標,把老翁當成「人肉沙包」,不但不理他人死活,簡直當老翁不是人,更威嚇友人參與,事後又企圖要友人頂罪,行為令人髮指,罪無可恕。雖然辯方指曾有情緒問題,未有正視跟進;但法官認為曾並非智障或精神病患者,縱使心理有問題,不減案件嚴重性。
至於梁姓被告,法官認為案發時他只與曾相識兩星期,可能不知曾性格暴躁;而他的確勸阻過曾,後來才屈服,只踢過老翁三腳,故可酌情處理。兩名被告早前被裁定襲擊傷人罪名成立。案件編號: DCCC817/11
作者: Simon    時間: 2011-12-30 06:56

政府精英淪港鐵色狼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一名行政主任(EO),聲稱夾在妻子及母親間成為「磨心」而備受困擾,更因此與妻爭吵而要當「廳長」,以致精神恍惚犯下非禮案,在金鐘港鐵站一列車廂內趁人多擠迫時向一名女乘客捏臀。遭女事主逮個正着的涉案行政主任,昨在東區法院直言明知因本案而極可能丟掉官職,仍坦白認罪,為的是要向女事主致歉。裁判官決定先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二日判刑,並批准他繼續以二千元保釋外出候判。
恐丟官職 破例不即時判監
【記者陳佩詩】為遏止在港鐵列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日益猖獗的非禮案,上訴庭多年前已頒下量刑指引,要判犯這類案件的被告短期監禁,以收阻嚇作用。惟今次法庭以被告明知要丟掉高薪厚職,仍坦白認罪,相信他的確深切後悔,因此才會作特別考慮,先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作者: Simon    時間: 2012-2-9 06:25

警長認醉駕罰款$9500
2012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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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曾於警察學堂奪得銀雞獎畢業的警署警長,聲稱得知女兒眼疾惡化兼可能失明,去年 11月,遂跟朋友飲了幾罐啤酒解愁。他事後於酒精超標一倍多下,駕車撞到報館採訪車,令司機受傷。警長昨承認酒後駕駛和不小心駕駛兩罪,裁判官體諒他所犯與平日為人不相符,輕判罰款 9,500元,停牌一年兼要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當差 23年屢獲嘉許
被告劉展奇( 44歲)是東九龍總區情報組偵緝警署警長,自知罪無可恕,已將座駕賣掉,願賠償事主 2,000元醫藥費及車輛修理費。辯方求情指他加入警隊 23年,屢獲嘉許, 05年獲頒長期服務獎,事件將令他接受紀律聆訊,留下污點。
被告育有兩名分別 12和 27歲女兒,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七旬母親患腦瘤,大女因眼炎長期接受類固醇治療,去年起更接受放射性治療及電療,醫生指她或會失明。被告當日下午得知噩耗,跟朋友飲酒後等不到的士,才駕車載友人到的士站,在駛回啟德行動基地途中出事。
案件編號: KTCC627/12
作者: Simon    時間: 2012-2-24 13:56

退休警司去年非禮一名女教師,早前被裁定罪成,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50歲退休警司趙蟾雄,被控去年9月在旺角警察體育遊樂會的酒吧外,向已婚女教師「搣臀」非禮。

裁判官指被告感化報告良好,加上案情又不算最嚴重,被告紀錄也良好,遂決定給予改過機會。

(即時新聞)

原來咩咩知法犯法都係可以輕判!
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12-6-21 10:31

瑪嘉烈醫院一名有不小心駕駛前科的年輕兒科醫生,前年在東區走廊駕駛私家車時切線,尾隨電單車收掣不及撞上翻車,電單車男乘客頭部重創死亡。醫生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判罪脫,僅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立,罰款 4,500元。

裁判官溫紹明指本案是一宗不幸事件,死者李國勤( 40歲)因多重原因致死,包括被告蘇頌良( 27歲)不夠專注的駕駛態度、電單車車速過快以及死者沒有緊扣頭盔扣等。

或受醫委會聆訊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香港大學畢業,曾獲獎學金,並呈上包括被告同事在內的五封求情信,力證被告工作能力高。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立即上前救援死者,案件拖延多時,令他飽受壓力,他亦可能要接受醫委會的紀律聆訊,希望輕判。

案發於 09年 9月 19日,被告在東區走廊近西灣河切線時撞上電單車,令電單車乘客死亡。
  vs

自稱有35年踩單車經驗的被告李廷傑(48歲),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控制單車時故意疏忽造成身體受傷罪。去年10月4日早上,他在粉嶺和豐街逆線踩單車,駛至與聯昌街交界時,單車的右手柄撞倒婆婆莫燕君的左邊身軀,莫失去平衡下跌倒行人路上,頭部不斷流血,被告立即停車報警。

救護人員於7分鐘後趕至,莫已昏迷不醒,她送院延醫至同月17日不治,法醫證實莫死於肺炎併發症及頭部受傷。被告後來向警方表示,自己沒有任何駕駛執照,又指莫原身在行人路,卻突然衝出馬路,他才撞上她。

辯方求情指被告月入1.2萬元,妻子則任職出入口公司助理經理,月入3萬元,兩人育有一名9歲大兒子。被告每月將8,000至9,000元薪金給妻子作家用,他住在粉嶺,工作地點位於同區,為節省開支,他每天踩單車上班。案發日他因遺漏東西在家,匆匆趕回住所時發生意外。


目擊者形容車速似行路

辯方承認被告當時在該單程路上逆線踩單車的行為不當,惟車速不快,現場有目擊者形容「好似行路咁」,被告態度的確疏忽不慎,但他肇事後立即停車及報警,事件實屬不幸。又被告於案發當日,整天留在醫院了解莫的傷勢,後來亦每日查詢她的情況。

被告的妻子及上司均去信法庭求情,讚賞被告工作方面盡忠職守,亦是一名顧家男人,望獲輕判。暫委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斥責被告的駕車態度鹵莽及疏忽,決定判即時入獄。
作者: peterkoon    時間: 2012-6-21 10:44

睇到把起火。
作者: Trevor    時間: 2012-6-21 23:56

真係痴9缐!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2-6-22 12:27

久灌湯盜!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2-11-30 22:23

西營盤東邊街今年4月,一輛拖車拖走吊臂車時,疑發生「甩鈎」事故,導致吊臂車溜後,釀成一死兩傷。拖車司機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違反交通標誌指示罪,罰款2,000元。

根據案例,這項控罪最高罰款5,000元,判監3個月,但裁判官指,考慮到被告認罪,故判處罰款2,000元。

事發今年4月10日,44歲被告關仲華,在皇后大道西及東邊街交界駕駛11.15公噸貨車,超出法例所限的5.5公噸,又違反標誌指示,駕駛逾10米長車輛駛入,釀成意外。
作者: momo    時間: 2012-12-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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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mon    時間: 2013-8-13 06:33

【本報訊】上巿公司偉易達主席黃子欣的兒子黃以禮,凌晨時分駕車遇上警員截查,遭揭發他在停牌期內駕駛。
黃以禮昨天認罪後指,當晚急於接載患癌母親及運輪椅往醫院,私人司機當時未能同時兼顧,始令他須親自駕車。裁判官決定將他即時還柙至本月26日宣判。
報稱商人的被告黃以禮(33歲)承認今年1月12日在銅鑼灣禮頓中心對開,於停牌期間駕駛一輛私家車,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車輛共兩罪。
當天凌晨1時許,警方截停被告的座駕和索取駕駛執照,根據運輸署紀錄發現他因超速駕駛被罰停牌,停牌期由去年7月至今年4月。
辯方在東區裁判法院表示,被告超速一案由律師處理,故不知道被停牌。他原遭起訴沒有交回駕駛執照予運輸署,昨天獲撤控。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3-9-11 09:47

警妻!

隸屬機動部隊PTU的男警,趁女同袍與丈夫鬧婚變時,乘虛而入與她發展戀情,雙雙往日本旅遊偷歡,他更用手機拍下女方的制服誘惑及裸露等淫照。其後女方與夫重修舊好,他疑心生不忿,將淫照傳給女方丈夫。男警原被控刑事恐嚇及發佈淫褻物品罪,後改為電話騷擾罪,昨更獲控方撤銷控罪,改以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了事。案中女主角的丈夫坦言判決不公,控方不理他反對容許被告簽保守行為,「直情有包庇,等於放生佢!」


29歲被告劉駿希,案發時駐守元朗警署。裁判官王詩麗審閱照片後,指照片達不雅及淫褻程度。庭上披露事主Y先生5月20日凌晨時分,接獲由被告手機傳送的九張淫照,當中四張非常大膽意淫,有其妻X身穿僕人制服腳踏陽具、X替被告口交、X手握陽具作吻狀及一張女性器官大特寫照,Y遂報警。

稱遭警誤導沒去信律政司
案件於5月23日提堂,被告被控共兩項刑事恐嚇及發佈淫褻物品罪,兩罪在裁判署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後來控方改控四項電話騷擾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個月。案件原定於昨日開審,開庭前被告獲控方准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毋須留案底。

Y昨接受訪問時直言不滿,指控方將發佈淫褻物品罪改為嚴重性輕得多的電話騷擾罪,繼而不理他的反對讓被告守行為,是包庇和放生被告。他指負責案件的新界北重案組第三隊楊姓高級督察一周前通知他,指律政司打算讓被告守行為,Y揚言會去信律政司反對,楊便改口稱會檢控到底,他被誤導遂沒去信。直至前日,即Y原定作供前一天,楊才告知他不用出庭。Y不忿說:「我完全配合警方調查,但係你哋就做場大龍鳳,浪費我時間。」

「點解要逼到人哋做刁民」
「我唔係要人同情,我只係要求公平審訊咁簡單箒。我出庭作完供就算,佢下場係點我唔會理,甚至無罪釋放都冇問題,但你唔可以就咁姑息佢。(警方及控方)得過且過,冇理我感受」。
Y不滿被告可以繼續逍遙法外,「點解警隊容忍呢啲人存在,佢真係有send相畀我,一睇就冇人會唔認同嗰啲係淫褻物品」。曾任警員的Y坦言,現時只能求助傳媒:「我都好怕煩,我都唔想麻煩啲舊伙記。但係點解要逼到人哋做刁民先安樂呢?」
案情指33歲X與35歲Y於2011年結婚,去年11月婚姻失敗,X搬離居所回娘家居住。被告一個月後與X展開戀情,於今年1月結伴往日本旅遊,其間被告在酒店房用手機拍下X的淫照。至今年3月,X與Y和好如初,遂向被告提出分手。至5月,被告向Y發放淫照。警方其後在被告家中撿獲與淫照中脗合的護士及僕人制服,被告稱照片是他和X在日本時覺得有趣,在X同意下拍攝。裁判官昨問被告的背景及職業,律師只回應被告未婚,任職有穩定收入的工作,有能力繳付罰款,但沒透露其警員職業。
案件編號:FLCC1508/13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3-9-13 08:44

天冇眼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貨車男司機涉以錢誘騙十六歲校服女生協助修車,將她載往僻靜地後聲稱「腳痹」,需要「排出毒液」始能繼續駕駛,終令女生同意與他「車震」性交。司機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以虛假藉口促致性交」罪成判監四年半,昨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指以本案證供看來,若控「以威嚇促致性交」罪明顯較恰當,控方疑告錯罪,故判司機上訴得直撤罪;加上因受條例所限未能下令重審,故這宗「車震奇案」以被告脫罪告終。

已服刑二十三個月的上訴人黃嘉奇(三十七歲)獲當庭釋放,而上訴庭的詳細判決理據則稍後下達。其實,控方在昨日的判決後,已即時向上訴庭申請,要求改以「以威嚇促致性交」罪重審上訴人,惟法官只着控方參看《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便駁回申請。據該條例指出,若上訴庭要下令重審時,只能命令上訴人就原本控罪、或法定交替控罪受審;換言之,上訴庭不能自行更改控罪。

對於被指告錯罪,律政司發言人昨回應指,待收到判詞後會詳加研究,及考慮應採取的相應行動。上訴人原被控在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於元朗屏山橋街僻靜處的車上,以虛假藉口促致與X性交。

「以威嚇促致性交」較脗合

上訴人律師昨陳詞指,上訴人事發時無欺騙女事主X,因此不屬「以虛假藉口促致性交」,而X在原審時亦承認,明白上訴人當時所謂「排出毒液」,其實便是性交,「排毒」只是上訴人選用的委婉說法,不代表他欺騙X。上訴庭亦認同此點,指出若分析X的證供,可留意到事發時上訴人反覆向X稱,他因「毒液」致雙腳乏力不能駕駛,如X不幫他「排毒」,二人便要一直留在現場。X因為心急想回家,才答應與上訴人性交;故上訴庭認為此案情其實與「以威嚇促致性交」的控罪較為脗合。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3-9-27 16:21

咁大單都只係三十個月!

只獲「學神」牌的青年,於今年初無牌駕駛兼衝紅燈,及後被發現後為逃避警方追捕,高速逃走,在撞欄後未有停下,更如拍電影般撞開路上四輛車,再逆線飛馳。「學神」早前承認危駕等罪,今午被法官指斥駕駛態度惡劣,判入獄30個月,停牌4年。

現年22的被告楊智添,承認無牌駕駛、無第三者保險、危險駕駛、阻差辦公等共8項控罪,指他在今年2月24日無牌駕駛,及於4月8日超速、危險駕駛等。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4-7-15 22:35

真係無言!

http://hk.on.cc/hk/bkn/cnt/news/ ... 0715_00822_001.html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4-10-24 07:05

【警員醉駕警車撤銷控罪 自簽二千保釋守行為│謎米報道】

「法律面前,平民含忍」可能是真實的。現年26歲的見習督察龐運龍被警隊視為「警訊」明日之星。今年5月17日晚休班到中環蘭桂坊飲酒消遣後,駕駛警察電單車失事,到場警員遭對方以粗口大罵。最終見習督察龐運龍被控「干預汽車及醉酒行為不檢」兩罪。

案件今午於東區法院提堂,控方同意撤銷控罪,被告只須自簽二千元及守行為一年 ,及賠償警車維修費8千多元。裁判官在庭上斥責被告,事件令警隊蒙羞,但經仔細考慮同意給予被告一次機會。

有輿論不滿律政司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228章28條(2)「任何人醉酒時在公眾地方鬧事或行為不檢」起訴被告,而非用罰則更重的「酒後駕駛罪」起訴。前者最高只罰款$250或監禁2個月,而後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 25,000 元及監禁 3 年、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10分違例駕駛記分。

輿論認為有關檢控疑帶有偏袒警方成份,相對普通市民酒後駕駛被重判做成不公。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5-1-8 19:14

商人在去年6月在荃灣因無牌駕駛電單車被捕,事後被罰款及停牌一年,惟商人無視停牌令,先後在去年11月及12月兩度被發現停牌期間駕駛。商人早前承認停牌期間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等共五項罪名,今被判接受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15個月及罰款共1,000元。

商人張文傑(37歲),據其報告顯示被告已感後悔,並承諾不會再犯。


……………… 典解佢唔使洗屎忽?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5-4-16 21:39

衙門拖字訣!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 ... &issue=20150416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5-4-16 22:15

依單都算久觀中數一數二!

七十三歲阿伯用假證扮未夠六十五歲做保安俾人告,坐四個月,法庭話怕輕判的話八、九十歲的都用假證wor....,其實就算阿伯不用坐一日監不用罰一毫子,唔通大家老左八十歲會跳晒出黎撈咩,七十三歲仲要返工,唔靠綜援,下場竟然係咁....
作者: william    時間: 2015-4-17 17:50

回復 91# 古惑強


    呢個官出左名判得西

判14歲女童暫時入住兒童及青少年院的李唯治裁判官(W.C. Li)在過往多次展示他特別的脾性,曾被質疑是否有作為法官應有的judicial temperament.

以下案件可供大家參考:

1. 不滿以「失戀」為色狼求情 官拍枱斥當值律師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827/18846238
//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聽罷即無名火起,直指:「你點知佢係一反常態?你今朝先(第一次)見佢!」言畢即連珠炮發指其求情理據「離晒大譜」,「有壓力、分手就去摸人個胸,係咩邏輯?」
律師繼續求情,指被告被捕後已失去工作且會留案底,李官即謂:「預咗啦,做得呢啲嘢,唔係求情理由!」//

2. 雞毛掃打仔 躁父被官斥︰ 「60歲有仔都唔還神?」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11/18224238
//李官打斷律師求情,反問被告何謂「管教」,更質疑他有暴力傾向。李官得悉10歲事主原來是他的獨子,不諱言:「60歲人,有一個仔都唔還神?」斥責被告用藤條打兒子:「等你個仔20歲,打番你就知死!」//

3. 涉襲警男庭上爆粗罵裁判官 講句×你老母 即收監一個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19/18169832
//李官怒斥:「你喺本席面前講×你老母,要判你即時入獄一個月!呢一個月監係同呢單案(涉嫌襲警案)無關,即時執行!」他續對其他被告稱:「邊個喺法庭面前胡作非為,我可以判你即時監禁。」//

4. 醉酒搗亂便利店 官指惡霸擬起訴 男子怒撞法庭門罰還柙句鐘
http://the-sun.on.cc/…/ne…/20020720/20020720023528_0001.html

//被告原本獲准五百元保釋外出,但他大力關門後,裁判官附加更嚴厲的保釋條件,命令被告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向警署報到兩次,必須「行為檢點」。
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官若不同意控方申請簽保守行為的做法,可要求重新考慮會否作出檢控,這種做法並不罕見,若案情簡單警方可提出簽保申請,毋須經律政司意見,與潘啟迪及阮家輝的案件情況有異,因兩案簽保守行為的決定由律政司作出,因此法官亦無權「反抗」。//

5. 犯案纍纍偷酒又求情 官斥:仲俾機會你?
http://www.bastillepost.com/…/273403-犯案
作者: Simon    時間: 2015-5-30 06:26

【本報訊】駐守中區警區的警員被指去年聖誕節凌晨,在街頭從一輛電單車偷竊鬼面罩及風擋。裁判官指涉案鬼面罩及風擋較殘舊,且兩物在警方到場前已裝回事主電單車上,控方未能證明警員有永久剝奪上述兩物的意圖,未能符合盜竊罪的元素,裁定他罪脫。
31歲被告彭冠頴否認盜竊罪,案件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控罪指他去年12月25日在麗翔道近海泓道交界犯案。裁判官雖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但同時斥責他行為可疑。
案件編號:KTCC1715/1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30/19165859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5-6-23 10:44

有骨風!  比啲久觀有正氣得多!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 ... 150623&mobile=1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5-7-14 12:28

不能 人道理由?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 ... mp;category=instant
作者: william    時間: 2015-7-30 11:06

光復女示威者以胸襲警判囚3個月15天

示威人士於今年3月參與「光復元朗」的反水客行動,期間爆發警民衝突,4人早前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其中被裁判官指以胸襲警的女被告吳麗英今被判入獄3個月15天。另外被告潘子行亦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各被告已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被告14歲首被告、次被告鄺振駹(20歲)、吳麗英(30歲)及潘子行(22歲)。其中首被告被判入更新中心,而吳的男友、次被告鄺振駹則被判入勞教中心。
法庭記者:黃詠雯

https://hk.news.yahoo.com/%E5%85 ... 4%A9-024500016.html

裁判官:陳碧橋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5-8-3 22:02

依個久觀真係堅茜!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5-10-9 22:29

本帖最後由 古惑強 於 2015-10-9 22:32 編輯

三名無業男女青年涉去年九月在拍賣網站扮買家,以空頭支票付款製造已過數假象,一個月內騙取價值逾二十六萬的十三部iPhone、兩個手袋和一隻表,被控九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中一被告被搜出在家中藏有他人身分證則罪名成立,下月五日判刑。暫委法官李國威接納女被告所指,警方引導其作供,李官斥警方做法存有問題。三被告依次為吳浩斌(十九歲)、鍾嘉威(十七歲)及譚媄心(十六歲),全部報稱無業。李官指對首被告的證供有保留,未能接納。他斥被告的證供一派胡言,未能解釋何以要與其他被告交換電話使用,但又沒有提供電話密碼解鎖方法。惟李官又指,控方未能舉證三名被告對騙局完全知情,又不能證實他們是「共同犯罪」,因此裁定三人共脫九罪。

案中女被告曾投訴警方引導她作供,並爭議其兩份錄影會面記錄,指警方拘留她時,不容許她致電家人或律師,即使她當時未年滿十六歲,亦不讓她家人陪同。李官昨同意被告說法,並質疑警方在錄影會面前先「預演」的做法,他斥警方會予人調查者對被告「教路或施壓」的感覺。警方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指:「警方已知悉裁判官的裁決,並會研究法庭日後頒下的判詞,以決定適當的跟進。」

另外,次被告去年被捕後,警方調查揭發其家中藏有一張他人身分證。李官認為即使被告只是在街上拾到,亦沒有任何合法權限管有。辯方則回應指被告去年九月二十四日拾到身分證,惜兩天後已被捕,未有時間交回該身分證。李官不接納其說法,裁定罪成,待取感化、更新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犯罪委員會報告後判刑。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5-11-1 08:00

客貨車司機稱去年看見一名男子打開其車門企圖偷手機,雖然在男子身上未有發現手機,但仍被控「干預車輛」罪。無律師代表的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6周,曾獲准保釋並上訴至高院但被駁回。服刑完畢的他在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義助下,昨獲終院判處上訴得直。終院認為上訴人當日只是關上車門,其行為不屬條例中「干預(tampers)」的定義,下令撤銷其定罪和刑罰。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6-4-20 19:33

www.stheadline.com/inews-content.php?cat=a&nid=1062593

假學歷假推薦書都只係緩刑, 反而柒十歲阿佰自食其力要入册, 天理何在!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6-6-28 22:55

又係表表者!

無綫藝人羅鈞滿昨日到法院就醉駕聽取判刑,他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及需要參與駕駛改進課程,免除牢獄之災的他說:「我覺得好後悔,承諾唔會再做同樣事情。」

屢次涉及交通事故的無綫藝人羅鈞滿,今年3月底被《東網》率先報道再涉醉駕,他昨晨在經理人陪同下現身觀塘裁判法院聽取判刑。身穿深色西裝的他由法院後門進入,記者要求下才走到正門影相,但未有回應提問,心情明顯緊張。進入法庭後,羅鈞滿仍不時緊張得抿嘴,聽取法庭人員講解時,又不自覺緊握雙手,似擔心會被判入獄,最終他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及需參與駕駛改進課程,若未能依期完成社服令,不排除會改判他坐監。聞判後羅鈞滿如釋重負說:「我覺得好後悔,承諾唔會再做同樣事情。」

自責令家人擔心

羅鈞滿步出法庭後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希望參與無償工作回饋社會,畀我有時間反省,或者我唔應該再咁執着自己諗法。我事發後都唔敢揸車。(仲飲唔飲酒?)應酬上會作出選擇,冇必要唔飲,飲完都會離開架車,我都擔心事件影響形象,希望得到教訓,感激曾經送上問候嘅同事。」他又自愧對不起家人:「好對唔住屋企人,依家鬆口氣。(之前有預計要坐監?)有做過最壞打算,都知呢個刑罰可能去到監禁,我由第一堂開始已經冇請律師,係想一人做事一人當。(怕TVB同你終止合作?)都明白合約有呢方面嘅條款,之前有劇被抽起(易角),我會承擔後果,依家暫時冇工作。」

羅鈞滿指曾夢見自己上庭:「尋晚諗住早啲瞓,但凌晨五點醒咗,望住天光,有啲沉思,之前夢過自己上法庭,令我知道唔好再做呢種事,唔好令屋企人傷心。(父母有為你喊?)知道佢哋擔心我,爸爸雖然唔多出聲,但都擔心,今後做事會諗清楚。今日父母冇嚟聽審,我晏啲會同佢哋食飯,因為屋企人最緊要。」他完成訪問後離開,由經理人充當司機。

監製王心慰:唔搵佢演住

無綫企業傳訊部副總監曾醒明昨日說:「公司會進一步了解羅鈞滿跟感化官見面後有關其社會服務令的安排情況,才重新編排工作。」監製王心慰被問到會否重用羅鈞滿演出被易角的角色?他說:「因為角色已定晒,劇集已開拍一段時間,唔會搵佢演住。」羅鈞滿的好友樂瞳則說:「希望佢飲少啲,望大家畀機會佢。」「波友」馬國明則謂「希望大家唔好再啄住佢(羅鈞滿)」,因他已受到教訓,見面亦會提醒對方飲咗酒就唔好揸車。

案件編號:KTCC2005/2016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6-10-18 09:44

條仆街撞死人, 走人, 潛水, 仲比佢保釋, 個久觀有冇病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8/19804363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6-10-19 09:19

本帖最後由 古惑強 於 2016-10-19 09:21 編輯

久觀中既極品!


鏢場老闆非禮女客判社服令 官讚被告有生意頭腦
2016-10-18 11:22 文字大小

1/1李潤堅非禮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22歲少女前年在新蒲崗一個飛鏢會與男老闆談心期間,喝下老闆調配的酒,她之後失去意識,被老闆非禮。少女送院後被驗出血液含有鎮靜劑,內褲及下體亦有男老闆的精液,飛鏢場老闆李潤堅(34歲)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今於高等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今讚揚被告品格良好,雖然有定罪紀錄,但不是嚴重罪行亦不是積犯。又盛讚被告勤奮、人工高、與朋友開設飛鏢場「有生意頭腦」,不希望判監打擊被告或令其前途毀於一旦,故判社服令處理。官明白240小時社服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但已是最高時數。

根據事主的創傷報告,事主因被告的行為導致她患上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症。馬永新暫委法官強調,他經過長時間、慎重的考慮才作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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