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西半山一個豪宅樓花盤,有買家以近1000萬元購入1個單位,買家於上月中獲發展商通知付清尾數收樓,並按照市場慣例,未「睇樓」先付清樓價。不過,買家昨日收樓才發現,單位有大部分設備完全未安裝,猶如一個「爛貨倉」。
另一驚人發現是,樓盤推銷時的樓書,顯示是一個兩房單位,與合約的一房間隔,並不相符。事件反映一些舊樓重建項目,由於法律上不用申請政府預售批文,銷售新盤時接近「無王管」(詳見另稿)。
涉及的樓盤位於西半山干德道38號The Icon,由上市公司榮豐國際 (0063)發展,為一幢有68個單位、23層(加2層地庫)樓高的住宅大廈。事主朱小姐透過中原地產 於09年7月以903萬元,購入該盤690方呎的單位,呎價1.3萬元。
本報昨日曾於該盤現場,向榮豐的職員提問有關單位設備安裝等問題,職員表示有需要時才會回覆。
設備未裝 代理:付清尾數才整
特首曾蔭權 曾表示,會致力打擊縮水樓,不過該單位的實用面積,只有436方呎,實用率僅63%,若計算可用面積(或稱﹕地氈面積)則會再少一截,而那扇廚房門明顯是較正常細,一個普通成年人要側身才能穿過。
業主朱小姐向本報表示﹕「非常不滿,現時開放式廚房未整好,爐具、各樣電器亦是無,前日代理才致電表示『未有廚房』,代理更表示廚房是送的,未付清尾數時係無。」她表示﹕「廚房亦應該有地磚,代理表示,一直是諗住付清所有錢,才會整。」朱表示自己有多次購買新盤的經驗,首次聽到要付清樓款,才會安裝設備。
本報翻查那單位的正式合約,的確是指明「客、飯廳」及房間只鋪上石屎,並無木地板,惟廚房等則鋪有地磚,而昨日所見,地磚仍未鋪砌。她稱簽正式合約前,完全不知悉單位是沒有地板,她稱﹕「現時香港哪有清水樓這樣的事,何况在這個地段」。
她表示購樓前是有示範單位,「代理及發展商只係話,所有口野,都會畀晒你」,而至昨日發展商則表示,電器等存放在倉內,著她簽收。
朱表示,會委託律師追討,至於是希望踢契、取回所有樓款,還是其他,她表示仍未決定。她表示,已去信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消委會 投訴。
律師:已涉違約 須賠損失
根據有關合約,單位建築材料及設備,需要於完成大廈建築時或之前「被裝上」(incorporated)。有律師認為,單位於付清尾數後,廚房仍未鋪上地磚及洗碗盤,以及未裝上電器,是違反合約。律師也認為,若買家能引證由於設備未安裝,令到無法入住,可以追討相關損失,不過由於並不構成嚴重違反合約,難以因此踢契。
另外,對於事主指出樓書與合約之間的間隔不同,朱稱簽約時曾發現並提出質詢,惟有人擔保單位會按樓書間隔建成。律師認為,若她能舉出有力證據,證明她於誤導下購入單位,才有可能成功踢契。
明報記者周偉強、陳天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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