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 8月 1日下午,兩被告任由 18個月大兒子在長沙灣海麗邨海麗街,控制軚盤駕車,其間左搖右擺,余妻拍片並上載至 Facebook。四日後二人到警署投訴,指被人將片段放上 YouTube。警方調查後拘捕二人。他們早前分別承認危險駕駛,和協助及教唆他人危險駕駛罪。
非常夫婦特訓「頭文字B」,讓2歲稚子坐大腿上駕車,並拍成短片放上互聯網。事隔3個月被警方落案起訴,兩人較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及協助教唆他人危駕罪名,2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半年。
法官判刑時表示,兩人不負責任,行為可引致無可挽回的後果,但明白他們只是腦殘、白痴 及 昂忍鳩鳩,所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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