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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Jail Break 有罪! [打印本頁]

作者: 古惑強    時間: 2013-1-27 20:01     標題: Jail Break 有罪!

不少智能手機用家都會替手機「越獄」(Jailbreak)或「解鎖」(Unlock),以獲得更大的使用權限,不用被電訊商「綁死」。但在美國,自本月26日起,有關行為會被視為非法!

所謂「越獄」,是指透過黑客製作和發布的工具,利用系統漏洞將iPhone或iPad設備中的操作權限作出更改,以突破蘋果官方的限制,從而使用第三方軟件。至於「解鎖」,則是破解針對有網絡鎖的iOS設備,例如iPhone或者3G版的iPad,從而任意使用其他電訊商的SIM卡和手機號碼。

不過,根據美國國會圖書館(Library of Congress)的最新規定,自1月26日起,未經手機電訊公司許可,擅自把手機「解鎖」或「越獄」,將屬違法。

不過,新規定只適用於26日以後購買的鎖碼手機。換言之,在之前購買的手機,仍可不經電訊商許可,合法「越獄」或「解鎖」。 事緣國會圖書館裁定,手機上的軟件只是授權給消費者使用,消費者無所有權,因此不受「公平使用」規定的保障。

美國國會早於1998年通過「數碼千禧年版權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規定擅自使用有版權的內容及侵犯管理科技的數碼權,屬於非法行為。

而把手機「鎖碼」,使其只能使用一間通訊公司的軟件,受到此法的保障。但「越獄」的目的,正是要打破此種軟件的限制,令手機獲得「自由」,得以使用其他的電訊營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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