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月入約 3萬元, 是價值逾 400萬元的法拉利超級跑車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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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tsrock
時間:
2009-9-12 08:28
標題:
月入約 3萬元, 是價值逾 400萬元的法拉利超級跑車車主
有港版「舒密加」之稱的本地賽車手李英健,在跑馬地泊下其價值逾 400萬元的法拉利超級跑車後,到餐廳飲酒消遣,因跑車引擎冒煙惹來警員調查。其後有街坊頂證他曾駕駛,但他拒絕提供呼氣樣本,結果被捕。他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沒有提供呼氣樣本罪名,被判罰款 6,000元,停牌半年,更要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現年 32歲的被告李英健,報稱商人,曾有四次交通違例紀錄。控罪指他於今年 7月 16日,在香港跑馬地昇平街 6至 8號外,被一名警員懷疑他在駕駛其私家車時體內有酒精,要求提供呼氣樣本作測試,但他無理拒絕。
街坊致電警署爆料
辯方指被告是著名車手,月入約 3萬元,已婚並育有一女。被告泊下其跑車後到餐廳飲酒。由於該餐廳與被告寓所只相距 5分鐘路程,故他不打算駕車返家。被告拒絕作出呼氣樣本,因為感到不公平。他現已接受是自己做錯,坦白認罪,望獲輕判。
案情指,案發日凌晨零時 53分,軍裝警接報到跑馬地昇平街,處理一宗「發現煙霧」的案件。警員發現一輛黑色跑車在路邊咪錶位,引擎有少許熱氣冒出。被告由附近的餐廳衝出來,自稱車主。警員發現被告滿身酒氣,要求開門檢查後離去。
此時,有一名女街坊致電跑馬地警署,聲稱目睹被告駕駛及泊車。警員聯絡女街坊後,召喚交通警到現場做呼氣測試。至凌晨 1時 32分,交通警員到場。經兩次口頭警告,被告仍拒絕提供呼氣樣本,遂將他拘捕帶署。
根據今年 2月生效、打擊酒後駕駛的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因危駕或酒後駕駛等嚴重罪行被定罪,或在兩年內違規被扣 10分,會被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以改善駕駛態度,促進交通安全。
李英健是亞洲區頂尖賽車手,首位進軍世界 F3方程式大賽成為首席車手。 15年前開始職業賽車生涯,贏得多項國際賽事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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