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打 擊毒 後駕駛 及藥 後駕駛 的
新法例 明天 刊憲, 在立 法會通 過後 ,最快 今
年下半 年可 實施。 新例 將授權 警方 對可疑 司
機做藥 物測 試,司 機除 了曾服 食毒 品會被 重
罰,服 食一 般治病 的藥 物,例 如咳 藥水, 而
份量會 影響 駕駛能 力, 亦屬違 法, 最高可 被
判入獄 3年 。新 例又規 定, 重犯而 情節 嚴重
的司機 ,可 被判終 身停 牌。
新法例 對毒 品採取 零容 忍,司 機若 在測試 中
驗出曾 服用 海洛英 、氯 胺酮、 毒品 冰、大
麻、可 卡因 及搖頭 丸, 就算濃 度極 低,沒 有
呈現任 何受 毒品影 響的 症狀, 都屬 違法, 最
高罰款 2. 5萬元 及監 禁 3 年,初 犯停 牌 2 年,
再犯停 牌 5 年。 若毒品 濃度 會影響 駕駛 ,刑
罰更重 ,除 罰款及 監禁 ,初犯 停牌 5年 ,再
犯停牌 10 年。
按指示 服藥 可抗辯
司機若 曾服 用一般 藥物 ,而驗 出的 濃度證 實
可導致 不能 妥當控 制汽 車,同 樣違 例,但 停
牌刑罰 較輕 ,最高 罰款 2.5 萬元 及監禁 3年 ,
初犯停 牌 6 個月 ,再犯 停牌 2年 。新例 亦引 入
免責條 文, 司機如 按醫 護人員 及藥 物標籤 服
藥而不 知會 影響駕 駛, 可以此 作辯 護理由 。
新例又 訂明 ,重犯 毒後 及藥後 駕駛 的司機 ,
法庭可 考慮 犯罪情 節, 如認為 司機 不宜繼 續
駕車, 可判 司機終 身停 牌。曾 違例 的司機 ,
將被禁 止申 領商業 車輛 駕駛執 照及 駕駛教 師
執照。 已持 有駕駛 教師 執照的 司機 若違例 ,
將不獲 續牌 。
去年的 毒駕 及藥駕 個案 共 84 宗, 是 09 年 的 7
倍,近 九成 涉及氯 胺酮 。 |